龙山县祥和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26日,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李顺华。2017年12月26日取得龙山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颁发的《营业执照》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433130MA4PB3F438,经济类型:有限责任公司(自然人投资或控股),注册地址:龙山县兴隆街道狮子社区居民委员会1组,注册资本:400万元整。2017年12月25日取得原湘西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《烟花爆竹经营(批发)许可证》,编号:(州)YHPF[2017]XXZ00007号,有效期:2017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24日,主要负责人:李顺华,仓储地址:龙山县兴隆街道狮子社区居民委员会1组,许可经营范围:烟花类[C、D级]、爆竹类[C级]产品,龙山县内销售。 公司仓储场所为自建,位于龙山县兴隆街道狮子社区居民委员会1组。库区现有5栋建(构)筑物,其中2栋1.3级烟花爆竹仓库,储存仓库总建筑面积为1640m2,总限药量19000kg。 公司现有员工8人,其中主要负责人李顺华、安全员及烟花爆竹储存作业人员均已通过了相关培训考核,持证上岗;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健全,建立了以法定代表人李顺华为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,拥有自己的兼职消防队、救护队,并相应地配制了所必需的器材、设备。 |